关于对牟平大都汇项目有关人防问题的通报 2016年8月23日,市人防办工程科、市人防执法监察大队、市人防质量监督站、烟台牟平区人防办联合对牟平区牟平大都汇人防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现对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烟台都汇房地产)在人防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2、烟台心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无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承揽该项目的人防工程设计任务。 3、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人防工程施工图未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二、整改要求。 根据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及《烟台市人防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对上述行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 建设单位(烟台都汇房地产)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否则根据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有关问题于2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人防办工程科、质监站。 2、烟台心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无人防工程设计资质,不具备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能力,不得在烟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任务。 3、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行为违反《烟台市人防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记轻微不良行为一次,有关问题于10日内整改完毕并书面报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抄送:牟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