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布《烟台市人防办“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0-11-13 14: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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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现将调整优化后的《烟台市人防办“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详见附件)进行公布。根据自愿、诚信、规范、高效、便民原则,申请人可以根据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容缺受理服务。

 

附件--烟台市人防办“容缺受理”事项清单.docx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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