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4-20 15: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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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防职能作用,构建良好的人防领域营商环境,制定《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防职能作用,构建良好的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本市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人防职能作用,围绕效率优先、创新优先进行积极探索,全力推进各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举措的落实。

二、主要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根据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办事指南准确度;明确事项动态化管理,确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调整完毕;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取消清理工作;提高服务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一致性,保证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烟台政务服务网、人防办官方网站上事项与“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统一、提供服务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受理标准等内容一致。

(二)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提高政务服务方式完备度,加强人防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推动“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等平台运用,实现“掌上办”。推动人防行政审批业务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上的应用,推进人防数据共享,主动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归集非涉密数据,实现人防部门信息供各部门查询,并能够运用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减少需要群众提供的材料清单,大力实行人防审批“零证明”、“零跑腿”。

(三)提高人防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推动人防建设业务流程融入工程建设体系,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

一是落实合并规划类审批,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结建审批合并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统一办理,实行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一窗收件,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内容作为相应证书的附件一并出具,实现“一证办结”。

二是合并施工许可关联手续,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实行一个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是实现联合竣工验收,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统一出具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意见书。

四是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工作,完善测绘工作机制,房屋建筑工程与其所属的防空地下室实行联合测绘,实行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

五是大力推行人防工程“竣工即验收”,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申请使用“竣工即验收”审批模式,在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同时,人防部门同步完成人防事项的验收,实现项目“竣工即验收”。

六是压缩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依据省人防办有关规定,将原定14项申请材料压缩至9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

(四)加大惠企政策优惠力度

将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缩减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人防审批程序,由各区市人防(审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政策落实工作,按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流程办理,不必按减免流程向市人防办申报。

(五)落实规划加强人防审批

积极推进《烟台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19-2035)》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相关规划数据衔接,避免规划冲突,引导建设项目顺利落地。认真抓好《烟台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19-2035)》、区市规划、《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准则》的落实落地,推动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着力实现人防工程与项目地面总平面图同步设计,进一步提高人防审批效率,切实提高全市人防工程整体防护水平。

(六)健全政企沟通机制

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和“好差评”系统,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全面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和人员全覆盖。

(七)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

根据《烟台市人民防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实行红黑名单制,完善市区联动机制,每季度对从业企业信用分数及信用评级进行更新,确保信用台账的时效性,构筑联合治理体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健全提醒、约谈、告诫、限制和禁入、列入黑名单等人防从业市场监管手段,将红黑名单和奖惩规则嵌入人防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

(八)推进“互联网+监管”

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在市场监督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配合相关部门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最大程序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烟台市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机关各科室、各区市人防办要承担职责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相工作任务,狠抓相关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

采取“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扩大营商环境评价覆盖面。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下发文件、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对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最后一米”。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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