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台市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

日期:2023-02-27 12: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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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国动办字〔2023〕8号


各区市国动办(人防办),相关单位: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防空地下室的识别,了解人民防空知识,便于战时迅速就近疏散掩蔽,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鲁防发〔2022〕5号)和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悬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的通知及其补充细则》(烟防办字〔2017〕5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悬挂范围

本次悬挂制式标牌包括标志牌、指示牌、标识牌、辅助牌、制度牌、风系统转换操作牌、原理图、设备表及阀门牌(以下统称人防标牌),共计九类人防标牌。烟台市所有已竣工的防空地下室,根据项目不同的竣工备案时间,按照《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见附件)的要求,对应、制作、悬挂人防标牌。

二、责任区分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防空地下室但未加挂人防标识牌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补挂人防标牌;已移交第三方对外经营的项目,可协调第三方进行补挂,费用从对外经营收益中列支;建设单位灭失的项目,由实际使用单位进行补挂。补挂执行技术标准及补挂标牌种类对应如下:

1.2017年10月1日前,防空地下室已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加挂人防标识牌的,按照《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补挂标志牌、指示牌、标识牌、辅助牌四类。

2.2017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防空地下室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加挂人防标识牌的,按照《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九类人防标牌全部进行补挂。

(二)自2023年3月1日起,新竣工的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按《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制作并规范悬挂九类人防标牌。

(三)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在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建筑说明》中按《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增加悬挂九类人防标牌的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

(四)各区市国动办(人防办)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防空地下室标牌的制作、悬挂工作。

三、制作要求

(一)标牌的数量、规格型号、油漆色彩要符合《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设计要求。

(二)标牌面漆膜应平滑、均匀,不允许出现、流漆、皱纹、气泡、夹杂、卷边起皮等影响整体效果的缺陷。

(三)标牌字体及图案笔划清晰,无变形、锯齿等缺陷,设备一览表牌中内容需要机打填入,不允许手写填入。

(四)标识牌材料须采用国家标准平板铝合金,面层采用工程级反光材料做面层,确保反光膜逆反性能及耐久时间。

(五)为了防止反光膜在阴湿的环境中起边、翘角,应将反光膜在铝板规定尺寸基础上四周多出1.5cm,将多出的反光膜卷边到铝板背面。

四、安装要求

(一)安装位置及高度

1.标牌安装位置要按防护区域功能对照安装,标牌下沿距地面要保持在1.6-1.8米高度,做到安装后平整、垂直。

2.若多块标牌相邻,要保证相邻标牌下沿保持水平高度及螺孔位置平行一致。

(二)标牌安装工艺

1.标识牌墙体安装应采用不少于6mm钻头,在混凝土墙体上打2个或4个、深度不少于3cm钻孔(根据标牌规格大小确定:40cm×60cm;60cm×80cm;60cm×90cm三种规格标牌必须用四孔安装,其他规格为两孔安装),嵌入不少于6mm塑膨胀管,用直径1.4cm镜钉固定。要确保安装完成后标牌外观平整,表面无螺钉裸露,无划痕、气泡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所用材料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2.设备类标识牌悬挂安装应悬挂在风阀、风机或标识处主管道的正下方,紧固结实,紧固件要求金属材质且不易生锈,质地坚韧(可用10号以上的镀锌铁丝及铜丝或不锈钢卡环)。

五、维护管理

人防标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纳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范畴。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维护管理,定期巡查,对损坏及自然老化等影响使用功能的,使用权属单位要按规范标牌要求及时更换,确保人防标牌正常使用,属地国动办(人防办)负责督导落实。       

六、其他事项

(一)2023年2月28日前,已竣工的防空地下室人防标牌补挂工作,必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自2023年3月1日起,新竣工的防空地下室悬挂人防标牌作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三)各区市国动办(人防办)要为2023年2月28日前竣工的项目补挂标识牌的安装单位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并做好相关单位悬挂人防标牌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国动办(人防办)将于2023年9月对各区市国动办(人防办)人防标牌加挂工作进行抽查,并作为对区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本通知由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编制的《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同时废止。


附件: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修订版).docx


烟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文字解读 | 关于进一步规范烟台市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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